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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才购房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不设优惠上限!东莞人才购房政策加码
东莞日报 2026-03-11 08:48

3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配建安居房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处置流程,助力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

此次新政在原有“千房引千才”活动基础上,从优惠力度、适用人群、配售机制及房源处置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旨在更好满足多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

人才购房优惠再加码:8折且不设优惠金额上限

《通知》明确,符合《关于开展“千房引千才”人才专项活动的通知》(东建住保〔2025〕192号)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在购买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时,可直接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值得关注的是,新政不再设置优惠金额上限。销售价格由房源持有单位基于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依程序确定。

此外,各类人才依据原有政策可享受的各项补贴,将继续按照原渠道及标准执行,与本次购房优惠政策互不影响。

政策覆盖面扩大:基础型人才纳入保障

为吸引更多青年基础型人才扎根东莞,《通知》大幅放宽了人才条件门槛。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东莞市就业或创业的基础型人才,也可享受同等8折购房优惠: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

2.申请人申购时在本市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情形认定);

3.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此次扩容标志着东莞人才安居保障从高层次人才向广大技能型、基础型人才延伸,进一步体现了城市引才留才的诚意。

分阶段配售+分类处置:提升房源流转效率

为提高配建安居房的分配效率,《通知》明确了“分阶段配售”机制:

第一阶段(集中受理期):在发布房源信息公告后1个月内集中受理人才申购材料,按人才类别及申请时间排序,经公示后组织选房、网签。

第二阶段(常态化销售):剩余房源实行常态化销售,符合条件人才按申请顺序选购,定期公示选房结果。

在房源处置路径上,配建安居房可通过人才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处置。房源持有单位选定方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后组织实施。若首次公告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可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转为其他用途处置。

压实主体责任:属地镇街负责审核监管

《通知》明确了各级职责分工:房源属地镇街(园区)负责受理与资格审核,并与房源持有单位共同负责信息发布与结果公示。房源持有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市属国企组织配售配租。

对于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的,房源属地镇街(园区)和房源持有单位有权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损失,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据了解,此前于2025年10月发布的“千房引千才”人才专项活动,主要面向经分类评价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特色人才及创新人才。此次新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门槛、优化了流程,将有力推动东莞构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开展“千房引千才”人才专项活动的通知》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配建安居房按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处置的,分别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审   核:吴耀柄
  • 终   审:莫佛基
  • 关键词:东莞,人才,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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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勇辉 小编
2026-03-11 08: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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